各学员队: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2〕29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已经完成了上一年学业的在校生。
二、推荐类别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三、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1名:2020级
国家励志奖学金1名:2020级或2021级
省政府奖学金5名:2020级(2名)2021级(3名)
国家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四、评选程序
详见《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和先进表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人武院〔2022〕5号)“第九章第二十三条”、《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三章第八条”。
五、时间安排
1. 学员队初评:10月12日—10月13日
2. 学院评审:10月13日—10月14日
3. 学院公示:10月15日—10月20日
六、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年度均为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国家助学金参评为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成果获得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各学员队要合理分配奖助学金,避免重复资助,确保受助面与覆盖面;务必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汇总上报材料规范、准确无误;确保材料的审查结果及对学生的评价真实。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