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院奖学金和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和先进表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人武院〔2022〕5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本人申报、学员队党支部讨论研究及公示,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和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拟推荐项冀等同学为2022-2023学年学院一等奖学金等奖项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9月22日至9月28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公办梁老师(教学楼1409)反映或查询,电话:85227075-8126,邮箱:52535069@qq.com。如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可向学院纪委书记刘老师反映,电话:85227075-8105,邮箱:liuwangxiu@126.com。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和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