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管理员 供稿部门:学工部 时间:2026-03-26 
  • 各学员队:
    根据大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评选推荐校级三好学生(14人)、优秀学生干部(20人),名额分配如下:
    2022级:三好学生3人,优秀学生干部4人;
    2023级:三好学生6人,优秀学生干部7人;
    2024级:三好学生5人,优秀学生干部3人。
    院团委、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6人。
    二、工作依据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附件1),补充说明如下:
    1.文件中第五条(二)素质评价专业素质项成绩列测评前20%,综合能力项成绩列测评前30%;本条类比为:评比期内,素质评价的学业成绩分列全年级前20%,综合素质分列全年级前30%。
    2.文件中第五条(四)评比期内,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本条类比为:评比期内,学生的体质达标测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
    3.文件中第六条(二)素质评价的专业素质项成绩列测评前40%,综合能力项成绩列测评前40%,素质评价品德素质项考核列测评前30%;本条类比为:评比期内,素质评价的学业成绩分列全年级前40%,综合素质分列全年级前40%,品德素质分列全年级前30%。
    4.文件中第六条(四)评比期内,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本条类比为:评比期内,学生的体质达标测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
    三、工作进度
    学员队于3月27日前完成2025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学生名单和评选过程性材料报至学员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细则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2.评选过程透明、程序正确,评选结果应予以公示。



    学员工作部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