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员队:
根据大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10人)、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2人)。
二、工作依据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5号)(附件1),补充说明如下:
1.文件中第三条(二)在校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学生综合一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本条类比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学院一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2.文件中第三条(三)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素质评价基本项总平均成绩列全班(年级)前25%。综合能力项总评成绩列全班(年级)前30%;本条类比为在校期间院综合素质评价基本项总平均成绩列全年级前30%。
三、工作进度
学员队于2月27日前完成校优评审及省优推荐工作,将《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电子稿、纸质稿报至学员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细则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2.评选过程透明、程序正确,评选结果应予以公示。
学员工作部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