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阅览室规则
  • 发布人:管理员 供稿部门:图书馆 时间:2016-01-05 
  • 一、图书阅览室对全校师生开放,读者持本人借书证借阅。

    二、图书阅览室书刊均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取阅,阅毕请将书刊放回原处或放在就近的书车上,由工作人员上架。请不要一次取阅多册或随意乱放书刊。

    三、读者请勿在图书阅览室内拨打、接听通讯工具,也勿将食品或违章电器等带入。应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做到言语得当,举止适宜。

    四、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及室内其他设施,切勿在书刊上涂画、批注、撕剪。严禁在桌椅和墙壁上刻画、涂写,不得搬移和破坏室内公物。

    五、图书阅览室内的电脑或终端供读者书目查询、数据库检索等,请勿挪作他用。上机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在图书阅览室占座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因有事短时间离开座位,请在座位上留纸条说明离开的迄止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不留纸条说明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仍不返回,将被视为占座,后来者有权使用此座位。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七、对各种违章或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制止,对不听劝告者,工作人员将遵照学校及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八、读者在图书阅览室遇到困难可随时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