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东
兵役登记,是指兵役机关对适龄公民进行注册,并确定适龄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一项例行性工作,是征集优质兵员的基础工程,也是我国重要的兵役工作制度。做好兵役登记工作是基层武装部的重要职责。从当前我省兵役登记工作实际情况看,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其根源既有适龄公民大流量、多流向、在位率低等客观因素,也有基层武装部组织领导不严密、思想发动不深入、措施制度不得力、方法手段不灵活等主观因素。要从根本上扭转兵役登记工作质量不高的局面,应当坚持 “三个结合”。
一、坚持广泛思想发动与严肃法纪鞭策有机结合, 切实在营造兵役登记工作氛围上下功夫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适龄公民对兵役登记制度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参登态度。教育引导广大适龄公民树立正确的国防观念,是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思想基础。作为兵役机关, 既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又要依据兵役法规强化兵役登记工作的严肃性, 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兵役登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一要认真抓好兵役义务教育的落实。按照《国防教育法》规定,将兵役义务教育纳入国防教育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兵役教育活动,使广大适龄公民充分认清做好兵役登记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兵役制度,准确掌握兵员潜力, 做好平时兵员征集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深入抓好兵役登记工作氛围的营造。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墙报、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手段功能,又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微博、网站等现代信息传递功能, 努力营造全方位、多视角、全过程的兵役登记工作氛围。三要严肃查处妨碍兵役登记工作正常运行的行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是阻挠或妨碍兵役登记工作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追究;凡是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人员,都要依法予以惩处。通过正面宣传教育与查处违法行为,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兵役登记工作、适龄者积极参与兵役登记工作。
二、坚持严密组织领导与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切实在提高兵役登记工作实效上下功夫
《组织领导辩证法论纲》提示我们:要充分发挥个体和群体的自觉能动性, 一方面需要有引发力去激励,让个体和群体生动活泼地主动朝着既定目标前进。另一方面需要有约束力来规范,使个体和群体的活动规范有序, 从而提高群体活动的整体效能。在兵役登记工作中,坚持严密组织领导与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就是要通过激励性手段和规范性措施,组织推动基层武装部高标准做好兵役登记工作。在组织领导上,要成立坚强有力的兵役登记领导机构,准确把握本单位兵役登记工作形势,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好兵役登记工作的整体谋划; 要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兵役登记工作队伍, 切实把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责任心强、愿干会干的同志选配到兵役登记工作岗位上来;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帮带指导工作,对基层单位兵役登记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靠上去,细心传帮带,努力提高兵役登记工作质量。在规范管理上,要切实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组织、兼顾习惯、逐级实施的原则,加强兵役登记站的规范化管理,努力为兵役登记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要切实按照自上而下动员部署、自下而上逐级登记汇总、逐级审批的要求,加强兵役登记工作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努力消除“乱造册”现象;要切实按照逐级推荐、全面衡量、从严把关、择优选定的原则,落实预征对象的规范化管理, 真正把思想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全面过硬的优秀青年选定为预征对象;要切实加强登记统计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做到登记无错漏,数据准确,资料完整,分类合理,存放规范,符合保密要求, 确保兵役登记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
三、坚持严格落实制度与着眼改革创新有机结合,切实在拓宽兵役登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保障作用和相对稳定性。同时,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兵役登记作为国家重要的兵役工作制度,在落实时,既要符合国家兵役建设发展运行规律,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敢于打破常规,勇于开拓创新。一是在登记方式上,坚持设站登记与上门登记相结合。在实行设站登记为主的同时,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站登记的适龄青年,组织人员上门登记。二是在登记手段上,坚持现场登记与网上登记相结合。切实加强兵役登记网络工程建设,尽快普及网上兵役登记,努力实现网上登记管理、网下审查核对的有机统一。三是在登记时段上,坚持集中登记与分散登记相结合。继续保持征兵工作展开前进行兵役登记做法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春节、中秋节等外出务工经商适龄青年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对外出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紧紧抓住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军训的有利时机,对在校适龄学生进行兵役登记;紧紧抓住民兵整组点验的有利时机, 对适龄民兵进行兵役登记。从而使兵役登记过程更加亲民务实、更加科学有效,为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奠定更加坚实的兵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