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健平
专武干部是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基层人民武装工作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推动强军目标和军事斗争准备在末端落实见效, 既是新形势下基层武装工作的紧迫课题,也对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专武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偏弱、精神动力不足、工作质效不高、职能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基层武装工作的落实质量。要解决这些问题,建好建强专武干部队伍, 我认为必须注重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注重抓好选拔配备
目前, 我省专武干部主要有军转干部、党政干部转岗人员、人武学院毕业学员和退伍军人四个来源。总的看, 专武干部队伍学历偏低、来源分散、业务素质较弱等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必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适当调整专武干部选配办法,真正把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武装工作作为选拔专武干部的首要条件, 把武装工作能力素质作为硬杠杠。一是适当提高从省人武学院毕业的优秀学员和大学生退伍军人中招考的比例, 确保被录取的专武干部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 从源头上提高专武干部业务素质基点。二是精选军转干部入编, 尽可能安排有相近专业特长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专武干部队伍,真正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三是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干部转任专武干部岗位。确需安排军转干部和党政干部转岗的,必须经县(市、区)人武部进行基本资格考核认证,考核时应把“尚武”思想和能力素质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 拟任专武干部对象应参加省军区组织的基层武装工作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确保军队转业干部、党政机关转岗人员能适应专武岗位、胜任本职工作。
注重抓好教育引导
采取集中学习、思想交流、典型引导等方法, 对基层专武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将专武干部的教育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县(市、区)人武部要结合民兵整组、业务培训、重大军事活动等时机, 扎实抓好以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国防观念、强化职能使命意识为重点的重大理论学习和形势战备教育、军魂使命教育和红色历史教育, 引导广大专武干部在传承红色基因的同时, 充分认清做好基层武装工作的重要性,打牢忠诚于党、献身武装的思想根基,不断增强爱岗敬业、干好本职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不断催生“尚武” 激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武装工作,在行动上致力干好武装工作, 确保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开展、落地见效。
注重抓好业务培训
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培训制度, 依托省人武学院和各级教导机构,围绕“固本强基、精武强能”目标, 扎实抓好基层武装建设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的学习培训, 不断提高专武干部的综合素质, 使之成为基层武装工作的“明白人”,真正成为懂政策、懂军事、懂法规,会指挥、会管理、会协调的武装工作“多面手”。充分利用各种演训活动和遂行应急任务等时机, 积极摔打磨练专武干部的军事素养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 人武部应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加强专武干部的能力拓展教育培养, 全面提升其个人素质。可仿照现役干部培训方式, 大胆探索并走开选送院校培训、代职锻炼、军地双向训管的专武干部培训新路子, 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效益。注重选拔政治思想好、业务技能精、综合素质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专武干部参加上级培训, 确保专武干部队伍后继有人、与时俱进。
注重抓好管理使用
现行的《民兵工作条例》、《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规定》,都对专武干部管理、基层武装部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 职能部门应根据这些基本原则和规定, 结合各自实际, 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专武干部队伍管理使用规定。县(市、区)人武部与地方组织部门对专武干部实行双重领导管理, 要明确专武干部岗位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严明奖惩制度,定期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县(市、区) 人武部要重点引导和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立足专武干部岗位实际, 合理进行分工, 从严控制专武干部的兼职数量,切实解决好专武干部“兼职不专”和“不兼不行”问题。专武干部要妥善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 处理好主次矛盾, 确保以主要精力抓好武装工作。
注重抓好奖惩激励
要充分调动专武干部履职尽责的内在动力, 必须认真抓好履职考评和奖惩激励。县(市、区)人武部应与地方组织部门协同, 开展专武干部向县(市、区)人武部述职活动,同时参与地方政府对专武干部的年终考核, 并对考核优劣实施奖惩。要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 妥善解决专武干部的成长进步问题。县(市、区)人武部要积极引导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武装工作, 主动锻炼、任用专武干部,增强在专武干部管理使用上的话语权; 要努力顺畅专武干部进出渠道, 充分运用考核杠杆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人武部“武常委”作用,主动为优秀专武干部搭舞台、谋出路,让专武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生机和蓬勃活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激发专武干部的工作热情, 不断推进基层武装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