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2级学生实习的通知
  • 发布人:管理员 供稿部门:教务处 时间:2014-04-25 
  • 根据中发〔1995〕12号、中办发〔1999〕24号、〔2000〕参动字第158号文件精神和教学大纲规定,现就组织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以下简称省人武学院)2012级学生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和人数

    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止,共63天。实习学生共66人,具体名单及安排详见附件。

    二、实习内容

    了解熟悉基层武装部日常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掌握组织开展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方法和程序,调查思考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措施办法等。每个学生结合实习撰写一篇毕业论文(不少于4000字)和一篇实习体会(不少于2000字)。

    三、实习方法

    按照时间集中、要求统一、地点分散的要求,由省人武学院与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实施。省人武学院负责实习活动的总体计划安排;县(市、

    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具体实习活动的组织,重点安排参加人武部和基层武装部日常工作,其中在基层武装部实习时间不得少于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二。实习学生持省人武学院《学生实习介绍信》,于2014年7月10日到入学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到。

    四、要求

    组织省人武学院学生实习,是提高学生实际业务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总部文件精神,加强基层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成效。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要加强帮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实习结束后,要对学生实习期间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作出书面鉴定。省人武学院要科学计划,严密组织,加强督导。实习前,要集中组织动员,明确工作任务,提出措施要求;实习期间,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收集军地各级对学院建设和学生培养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浙江省军区司令部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     

    二○一四年 月 日